本網站為在完善保護會員、客戶隱私權及其個人資料之前提下,向本網站會員與本公司客戶提供服務,特依「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及「大眾傳播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要點」向主管機關新聞局申請蒐集、處理電腦個人資料執照獲准。本公司除將依相關法令規定,合法保護本網站會員及客戶個人資料及個人隱私外,現特依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,將申請內容公告如下(相關簿冊同時設置於以下主事務所所在地供公眾查閱):
執照名稱:「行政院新聞局大眾傳播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執照」
發照日期:2007年7月6日
執照字號:「傳資新廣一字第9601號」
一、申請機構名稱: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
主事務所地址:臺北市松山區長春路451號11樓
代表人姓名:楊 峻 榮
代表人住居所:臺北市松山區長春路451號11樓
二、個人資料檔案名稱:杰威爾音樂網站會員及客戶資料
三、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特定目的:
006/公共關係;021/行銷(不包括直銷至個人);022/行銷(包括直銷至個人);037/客戶管理;039/訂位、住宿登記與購票事項;051/消費者保護與交易準則;056/商業與技術資訊;058/採購與供應管理;060/統計調查與分析;062/著作權行政;065/資訊與資料庫管理;066/會員(籍)管理(含會員指派之代表);071/傳播行政與管理; 078/輔助性與後勤支援;097/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之需要。
四、個人資料之類別:
C001/辨識個人者;C002/辨識財務者;C011/個人描述;C012/身體描述;C013/習慣;C014/個性; C021/家庭情形;C024/其他社會關係;C031/住家及設施;C034/旅行及其他遷徙細節;C035/休閒活動及興趣;C036/生活格調;C037/慈善機構或其他團體之會員資格;C038/職業;C052/資格或技術;C056/著作;C073/安全細節;C083/信用評等;C093/財務交易;C101/資料主體之商業活動;C102/約定或契約。
五、個人資料之範圍:
1.申請人網站各類會員
2.網站商品/線上購物客戶
3.網站活動參加人
4.網站贈品受贈人
5.網站歌友會
6.影友會會員
7.電子報訂閱人
8.其他本網站功能使用人(含試用人)
六、個人資料檔案之保有期限:本公司營運期間
七、個人資料之蒐集方法:個人資料本人自行提供
八、個人資料檔案之利用範圍。
提供網站各種會員服務、寄送物品、寄發電子報、會員資料管理、會員統計分析、網站安全控制、進行網路交易、行銷、各類訊息發布、帳務處理。
九、國際傳遞個人資料之直接收受者:無
十、個人資料檔案維護負責人之姓名:楊峻榮